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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没有禁用的词语或表达方式,但可能引入偏见的词语应当谨慎使用。请尽力消除可能对特定观点传达奉承或诋毁意味的语句,以及语意模糊和不合实际的话。
并非只有示例词句适用于这建议;也并非一定要避免。如果一词可以用较難误解的词来代替,就应该这样做。这准则同样不适用于引文,引文应忠于来源。
如果您觉得自己无法改进条目中有问题的措辞,可以添加模板消息以让其他编者帮助清理。
以下词语应避用:
另外,術語、行話(指只有某些特定群體內方瞭解其意的字詞、或不同群體有不同解讀的字詞)、以及不同方言有不同意思的字詞,亦應當避免使用。如必須使用這些字詞,則應加以解釋。(有關行話的使用和解釋指引,請參閱Wikipedia:行話解釋)。
編輯時應盡量用具體名詞和動詞,避免不斷使用形容詞、副詞等潤飾詞。另一方面,看似應當避免使用的字詞,如能準確、樸實表達訊息,則可接受。
一些别有含义的同义词可能用来代替“说”一词,以暗示某种观点。在文间故意穿插这些词语可引起读者共鸣,但这些词语通常只是构思巧妙的作者的一种避免直接使用“说”这词的结果,而“说”这词往往让人觉得空洞乏味或是使用太多让人疲劳。比如,读者可能直接无视“说”这词的存在。但是相比之下,使用丰富多彩的同义词来代替“说”以避免审美疲劳更易受读者关注,也可能会冲淡文章的中立色彩。机械式报道文字才是用来“说”或是“陈述”的。当一种说法没有证实或是比较主观,抑或是发表没有矛盾的真实论述,这时才使用“说”或是“陈述”一类的词:
当一种陈述几近真实但它是否重要还有争议,考虑换用“讨论”或者“争论”一类词语:
只在转述或引用其他内容时,才使用“引述”一类的词语。类似“报导”的词通常意味“官方”,需要谨慎使用。许多其他的“说”的同义词都存在相同的问题,接下来会说明。为了避免频繁使用“说”,不如另辟蹊径来重新组合句子形式:
「声称」、「宣称」等动词并不一定带有贬义含意,但许多时遭滥用作暗示其陈述内容可能含有不实成分,编者应该避免在引述个人思想或立场的句子中使用这些暧昧的字眼,在陈述时应该以发表方的角度作为出发点。不要将个人主观的「声称」与客观的事实并列在一起。如果「声称」的内容有足够客观的事实或证据证明是错误或有争议性的就应该随後直接被点出,而非用「声称」来诱导读者的思考判断方向。
不当用法:
「声称」可以用在陈述几个不明朗而对立的主观观点上,但要避免在一方引述中用了「声称」而另一个观点就用了另一个不平等的动词而构成对某一边的倾斜。
可接受用法:
这些字眼通常会给出明显偏袒的理由甚至使它们看起来更确凿和权威来赞成争论中的某一方:
在其他一些场合,这些词被用作引入或许的确真实的表述,但是这些表述在反对者看来不一定重要或恰当:
透露和揭露等动词会暗示报道的不仅是真实事件,而且真相还曾被隐瞒。
同样,报道这动词能给予不可靠的来源一种公正感和客观感,比如政治行动委员会,政府通讯社或是讽刺新闻来源,而这可能不恰当:
这些词通常显得当事人是在抵抗:
觉得这词用于主观经验是恰当的,但用在客观事物就不恰当,还会使主题显得不合理:
使用这些词之前必须仔细考虑,特别是在生者传记中,因为这会传达给读者一种隐含有罪的印象,或暗示着真相被隐瞒或忽略。否定意义的用法如“他否认了”、“她不承认”、“他没有供认”也应避免使用,除非这些的说法真实、可得到查证并且没有争议,或者当事人已定罪。使用这些词汇的正面语句,如“她承认自己判断力差”,則通常没问题。
不当用法:
可接受用法:
上面的最后一例说明了直接引用的好处。
其他可接受用法包括在未证明和已证伪的观点以及边缘学说中,用以说明某种主张已知有误或者没有达成共识,而不是表达某种罪名。比如:
任何有意或無意造成反諷效果(表達的事物是正面但暗示的意思是負面)的修飾字眼如「所謂的」、「理應」、「據稱」、「声称」,甚至是構成部分投射的引號都應該避免使用。这些形容词和对应的副词会暗示给出的句子或词语是有所隐瞒因而不准确的(inaccurate without being upfront about it)。This has a similar effect to , 应该避免这样的用法。如果有疑问存在,就应该明确指出,并指明是谁,和为什么对此表示怀疑
「所謂」可以有「一般的稱呼」及「不正確的稱呼」兩種含義,并且区分是哪种含义会有困难。後者是這個詞的反諷用法,编者應該限制陳述時這個詞只用來表達前者的意思,比如用于介绍不熟悉的术语(不过,使用粗体会更好),但不应用于介绍一个熟悉词汇的特殊用法。不要将“所谓”用於指示過分簡單的事物及人類甚至是寵物的身份或立場,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誤會。一般情况下,可以通過改變句法來避開使用「所謂」這個詞。
“理应”和“据称”就像“声称”一样对某言论提出疑问:写下“A理应正确”暗示作者不相信它。另一方面,“理应”有时表示目的,许可,或者禁令。因此,这个词语经常是中立的,但是不够正式。
“声称”同样会遭滥用于对某陈述表示怀疑因而不应作为普通的修饰语。考虑使用“显然的”、“表面上”、“公认的”来替代。另一方面,在法律方面使用“声称”这动词就可能恰当,但在对生者做评判时则需要谨慎使用。如果要使用,请在脚注和文章中清楚指明是谁作的声明。在法律方面,通常可以用在检察官,国家机关或者原告身上。在其他方面,考虑使用“A认为如何如何”或者“根据A的看法如何如何”替代。
不當用法:
可接受用法:
“O.J.辛普森断言他在1994年谋杀了他的前妻和她一位朋友后,他被加利福尼亚州指控犯有谋杀罪。” (在法律文件的内容中,断言表示“有权限的人例如检察官做出的断言”。注意这句话如何描述断言。)
这些词会暗示某种情况比另一种更优。相比于用于强调某个值得注意的变化的情况,在比较两事物的情况更有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表示倾向的不当用法:
这些介词与测量数字一起并用时会暗示内容异常或触目。就算这些观点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但引导读者去赞同编者的观点还是不适当的,并且去掉这些介词通常不会令句子不通顺。如果其陈述情况够特别(如打破世界纪录)编者应附上参考来源。
以下句子中的介词应予移除:
有时编者为了补充主题甲的特性而导入与其有关连的乙,例如写成「与乙有关的甲」或「附属于乙的甲」。这些表达手法缺乏了解释两者有关连的因果关系或形式,不认识其主题的读者會产生更大的疑惑。编者不应该期望读者会立刻点进条目B去理解这关联修饰詞的含意,而是修改描述甲的句子,更深一层解释两者有关连的原因或提供证据。
缺乏参考支持的关联修饰詞:
在有可靠来源支持下可改成这样:
有些字词经常用来标签某人或群体,如:
就算这些标签是准确代表部份「局外人」的观点,但不代表它们为「局内人」和立场中立的人所接受,有违中立原则。处理这种情况时可以从三方面著手:第一种是引用可靠来源的评论,避免代表维基的立场支持「局外人」的观点;第二种是以更详细的资料取代标签;最後的手法是以较专业或中性字汇取代标签:
「值得一提的是」、「需要注意」及「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等字眼都不適合用於百科全書條目,它們注入編者的個人思想,但無法解釋要強調的事物的重要性凌駕於其他事物之上,儘管要強調的事物已附有可靠來源支持,如果其來源只是客觀陳述其事物時通常是不會量化其重要度而呈現可比較性,如此導致上述的修飾字眼站不住腳而應予以刪除。
百科全書並不常用副詞,而且副詞容易帶有無可供參照資料的觀點。
這些副詞暗含主觀的觀點:議題、命題的「本質」特性如何,每人都有不同的主觀看法。
不当用法包括:
上面提到的形容词“基本的”可能用于“中心”的意思,如“薛定谔方程被认为是量子物理学的一條基本方程”或“根据琼斯的说法,关心攻打日本的难度比考虑丢顆原子弹更基本”。
一些副词会暗示某事实不容置疑或明显到不須解释,然而它们经常用于表达观点或者纯粹是一种辞藻。尽管明确说明通常可以使文章变得更好,但使用这些词会显得高傲,暗示读者蠢到不足以意识其明显。
不当用法:
“自然(地)”能用在上述所有情况中,并且应当避免使用。但它也用于指自然世界,并且在数学有精确和定性的技术含义。在后一种情况的声明可以是没有争议的说法或者数学共识,否则他们可能是在推销某种观点(or they may promote a point of view)。你須要判断来确定是哪种情况。
可接受用法:
维基百科不应该出现任何关于某议题或者事件“可笑”、“有趣”、“有讽刺意味”、“值得注意/无关紧要”或者“不幸/幸运”的看法。避免在文章中使用这样的形容词以及对应的副词来表达议论或个人感受。如果是其他人觉得某些东西可笑或者有讽刺意味等等,那么指出谁为什么这样认为,并列明来源来支持这种说法。如果某事本来就可笑,就不要再告知读者其可笑。
在“阿拉巴马3乐队在他们的歌中讽刺性地使用了一段吉姆·琼斯的演讲片段:‘毛泽东说过’。”中使用“讽刺性地”则是恰当的,因为在这里有讽刺目的的是艺术家。
同样,像“不幸的是,史密斯没能够参加”是议论观点,而如果在上下文中能很清楚看出他为什么不幸,“对史密斯来说,他没能参加是不幸的”这句话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最好还是完全避免使用这词,仅仅说明“史密斯没能参加”
使用“值得注意的”和“引人注目地”时須特别小心,因为他们会显得某段文字像是官方发布的消息,如“引人注目地,约翰逊没有投票”,“引人注目地”未经证实,除非能定性,否则应该去掉。“班克罗夫特教授认为值得注意的是约翰逊没有投票”是引述某人的声明,所以可行。
在科学和医学方面“值得注意的”(或「顯著的」)表示某次统计检验显示了某个结果不像是出于偶然(参见统计学意义)。当这个词可能隐含技术含义时,就不要在通俗语言中使用。
陳述人物的死亡時避免發表「壯烈的犧牲」、「英年早逝」、「某某的損失」、「为国捐躯」、「他的死標誌著時代的終結」或「被無情地殘殺」等社論式意見。每個人的死對重视他們的人而言都是悲痛或遗憾,這些修飾用詞只可以出現在可靠來源的評論引述中。對於死去的形式是否「殘忍」應該引用來源客觀描述其死狀及調查報告,由讀者自行判斷。同樣,请尽量使用“去世”“逝世”“死亡”等陈述词语,避用「驾鹤归西」或「與世長辭」等古體、成語、詩意或文言文句式。
謀殺(murder)應只用在法律審訊過程,特別在恐怖事件中遇害人質如果其兇手因為政局問題一直沒有被逮捕及受到法律審訊就不要用「謀殺」、「兇殺」等字眼而只用最中立及通用的「殺害」或「遇害」等,類似例子還有自然界的弱肉強食。
形容詞「已逝」為短視下的產物,如「已逝藝人」用法。以距今2200年前的秦始皇為例,一般編者不會使用「已逝的秦朝皇帝」來形容秦始皇。亦或是使用「已逝的物理學家」來描述艾萨克·牛顿。使用「已逝」可能有褒揚意味。
“暴徒”、“恐怖分子”、“自由战士”这些暗示词。“暴徒”和“恐怖主义”属贬义词,通常用于那些從事被反对事业的人。类似的,“自由战士”则用于那些從事獲支持事业的人。这些单词預設不中立,因此它们不应该在文章中的未限制的叙述语气中作为标签使用。
如果有可靠来源用这类词描述某人、组织或行动就必须在文中将此描述与其来源对应,最好是直接引用,并且列出可验证来源。如果这些词语獲多个可靠的独立来源以清晰的含义使用,所有来源都应该提供在其出现的句子后面。
当用其他争议较小的词替代这些词时,要使用的字应该描述个别情况,并根据上下文考虑此词的是否模糊,适宜和特异。描述事实的词语如“炸弹袭击者”、“持枪匪徒”、“劫机者”、“绑匪”、“拐卖者”及“自杀式袭击者”,就可作为合适的替代用语。“刺客”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适当的,但这词也有可能隐含不中立观点。(还有如“定点清除”也是如此)。其它可以考虑使用,但可能在某些语境中带有非中立色彩的词语有“反抗者”、“准军事”、“游击队”和“好战”。
不要用“理论”来表示“猜测”和“推测”。但是注意,“建立理论”对于学术性质的推测可能是合适的。
在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理论”指那些与已知知识符合地很好且通过了多項独立测试的对数据的清晰解释,比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或者现代演化综论。理论应该接受经常性的检验,经常有检验揭示其局限性,譬如艾萨克·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但它们在这些局限范围内仍是拥有显著数据的高度准确的描述。
在数学,“理论”用于指代包含许多有关相联系事物的定理的知识体系(theory is used to refer to a body of knowledge consisting of many theorems about related objects),譬如伽罗瓦理论和表示论。“定理”是已证明结果,“猜想”则是已预言(proposed)但未证明的假设。
在哲学,“理论”有时用于描述有牢固历史基础的思想路线,或是一类论述充分的(reasoned)哲学观点,如真理符合论(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和真理共识论。
总的来说,理论是用来解释现象的思想系统。对于猜测和推测,使用诸如“假设”或“猜想”来代替。
與宗教有關的字詞有機會引起觀點爭議。例如:
假如必需在條目中使用以上字詞,應提供可靠的第二手來源。
以下幾點可能具參考價值:
「爭議」本意指「有明顯意見衝突的討論」,然而此詞亦會用作代指「醜聞」,而對條目描述對象有負面意見的編輯者亦喜用「爭議」一詞描述一些事件。因此,應當小心使用「爭議」一詞,最好確定它在有關敘述中能與「辯論」等詞交換使用,或所引用的參考來源有充份理據使事件可被確認為「爭議」。如果有關事件沒有相衝突的觀點,則使用「事件」一詞會較恰當。
至於「醜聞」、「某某門」等詞,常被新聞界用作形容有爭議事件或攻擊政敵的詞。這些詞暗含有人犯下過失或提倡某種觀點。如必需在條目中使用這些詞語,應提供參考來源以作說明。不應使用這些詞語描述正在發生的事件,除非有大量可靠的歷史文獻使用此詞語(例如茶壺山醜聞案)。
「解決辦法」、「解決方案」、「方案」、「答案」或「解答」等字詞應僅於化學、數學或解決問題的範疇內使用。在指涉產品、服務及/或軟件等事物時均不應使用這些詞彙,因為在有關場合下使用這些詞彙,即意指有關事物確實解決了它們有意解決的問題。因此,應當使用更能描述有關事物的字詞來代表諸如「解決辦法」、「解決方案」等詞彙,例如「軟件」。
以下用法將使陳述變得含糊:
以下用法則可以接受:
“神话”在不同领域各有正式定义。神话可以是旨在合理解释世界或社会某些方面的故事,本质上是有关宗教的或超自然的。神话的故事起源往往已经模糊不清或已失传。在某历史阶段中,孕育出或流传着这些神话的社会中的民众对这些神话深信不疑。是神话的一种正式定义。
在非正式用法中,神话通常指不实的,想象出的故事。
学术工作和维基百科都常常使用神话的正式定义。但是除非在极个别的情况(如都市神话),不要想当然地使用这词指代政治宣传或“被广泛相信却是错的东西”。
当在句子中使用神话一词的正式定义时,要谨慎用词遣句,例如在上下文中涉及有关社会学或神话学的内容,以防被误解为其非正式用法。此外,要保持一致。例如将“基督教信仰”一词与“印度教神话”并列提及给人以这里的“神话”是非正式用法之感。
传奇人物可指:
这些意思很易弄混,最好不要用“传奇的”一词。不存在的人物可用“虚构”一词形容。
「传说中」这种表述也要避免。
应当避免过份使用“化”、“性”这类將動詞轉成名词的詞,比如“对某物敏感”不宜写作“对某物具有敏感性”。尤其当避免杜撰新的名词化用法,比如“产品实用”是常见的用法,“产品有可拖曳性”是杜撰的用法,应该使用一般中文写法写为“产品可拖曳”。
从历史文化看,西方语言的名词化现象较常见、习惯,中文名词化不常见,不习惯,不必要的名词化写法会使阅读更困难。
例如:
这样写比较易读:
請勿假定讀者與指涉對象沾親帶故,或各地中文讀者都能接受含有親戚意味的字詞;亦切記讀者不知悉言説者或作者的年齡。因此,若非指涉的二人確為親戚,勿以“爺爺”、“奶奶”、“大爺”、“伯伯”、“大娘”、“大叔”、“大媽”、“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詞語指涉人,既有名號或必要的引言除外。另外,“弟弟”、“妹妹”等詞語或許涉嫌矮化指涉對象,失禮偏頗。如有前述字詞,應予適切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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